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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西医学会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撰稿人: 蒋春华   发布时间:2024-10-24

各单位:

根据广西医学会“关于推荐广西医学会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桂医会[2024]149号)要求,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专家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无不良记录。工作认真严谨,热心社会工作,愿意积极参与广西医学科技奖的评审及相关学术活动。

(二)入库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热心医学事业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医疗、教学、科研等领域有较大的工作成就,在全区范围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三)所推荐的专家应包括医疗、护理、药学、检查检验基础研究、公共卫生以及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有较宽知识面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有关法规与政策,熟悉从事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临床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主持或参与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成果。

优先推荐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委员、广西医学会专科分会主委(包括现任、候任)和副主任委员、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等方面的专家。

二、推荐方式

本次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校本部的专家由校本部各单位推荐至学校,学校推荐至广西医学会,各附属医院直接将推荐材料汇总报广西医学会学术与组织部。

三、推荐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通知转发本单位专家,组织推荐符合要求的人选,并注重推荐在一线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专家。

(二)所推荐专家经广西医学会学术与组织管理部初审,报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医学会将颁发聘书。

(三)请校本部各单位于 2024 年 11 月 6日前将填写好的《广西医学会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 4)及《广西医学会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 5)打包,并编辑文件名:“**学院+评审专家推荐资料”统一发送至我处邮箱,并同时将纸质版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签名后交至学校科技处1206办公室。

推荐表需由被推荐专家填写,所在单位审核和学校统一盖章。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蒋老师、王老师 0771-5358955.

邮箱:gxmukjc@gxmu.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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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149号广西医学会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pdf

附件2:广西医学会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终稿.docx

附件3:广西医学科技奖学科专业代码表.docx

附件4: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5: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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