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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科技厅2026年度“协同”行动计划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的通知

撰稿人: 项目科   发布时间:2025-12-29

各单位: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2026年度“协同”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审核和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次集中申报依照《2026年度“协同”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申报须知及指南内容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查阅,“申报须知及指南内容”附件文档悬浮于系统左上角,点击图标下载附件,或咨询各二级单位科技管理员。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请人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有关材料,申报书提交至学校的截止时间为202611918:00(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12318: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6128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6130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53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各二级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有关贷补联动方式,详见科技厅2022年发布的有关文件。鼓励企业采用该方式申报。

四、特别提醒

自治区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自治区科技厅已在门户网站公布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9117758761275892607587209257057165710392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三)对申报须知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联系:077126142102844705

(四)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7712621517

)学校科技处咨询电话:0771-5358955


科技处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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