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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项目的通知

撰稿人: 项目科   发布时间:2025-12-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本指南共设立粮食安全、绿色转型、航空航天、关键矿产、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5个领域,拟支持项目数32项,国拨经费总概算 96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不下设课题,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任务申报。除指南方向中特殊说明外,每个二级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为1项。详见附件1。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5.参与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批次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

6.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项目申报单位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方可正式立项。

8.项目具体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00至2026年1月16日17:00。

2.组织推荐。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

3.请申报人于2026年1月9日18:00前将《申报国家科技创新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表简表》交至学校综合楼1206办公室,科技处汇总盖章后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四、咨询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1151,zlx1@istcc.cn。

3.学校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0771-5358955。

五、注意事项

指南文件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附件:

 1.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项目申报指南.pdf

2. 桂科发〔2025〕473号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表简表.docx


科技处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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