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人: 项目科 发布时间:2025-09-29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强化科技创新对卫生健康的支撑作用,根据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及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发布了《创新药物研发》、《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及《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从2022年开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下载查看,或联系各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获取。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公开类(含公开竞争、定向择优)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定向委托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情况需商科技部同意。
3.鼓励青年科研人员承担(参与)本重大专项,为青年科研人员“增机会”。原则上每个项目中至少1名课题负责人由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担任(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并且青年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究的比例不低于50%。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参与人员申报项目,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限项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研创新药物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不超过1个。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3.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对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4.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四、申报程序
1.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创新药物研发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8:00至2025年11月17日16:00。
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8:00至2025年11月14日16:00,其中应急项目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8:00至2025年10月28日16:00。
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8:00至2025年11月13日16:00。
五、咨询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010-88225062、010-88225108、010-88225177、010-88225130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癌症:010-88387278;心脑血管疾病:010-88387268;呼吸系统疾病:010-88387360;代谢性疾病:010-88387325;支撑平台技术:010-88387163;示范推广:010-88387231。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010-88387211、010-88387238
3.学校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0771-5358955
科技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