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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纳米前沿”“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等重点专项的通知

撰稿人: 项目科   发布时间:2025-07-03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纳米前沿”“合成生物学”“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深入挖掘具有潜力的科研人员,根据指南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指南

2025年“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揭示组织器官发育及其稳态维持的重大规律,解析代谢在此过程中的重要调控机制,发现新的生物活性分子,阐明器质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的发生机制,力争取得基础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开发前沿研究新技术,为相关重大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途径。拟资助12常规项目7个青年科学家项目。项目指南包括:

(一)器官发育及其代谢调节与疾病

1.重要器官前体细胞命运的调控与发育疾病

2.实体器官形态构建的调控机制

3.细胞内膜系统对组织器官发育的调控作用

(二)组织器官稳态维持的调控机制与疾病

1.成体器官中细胞的可塑性调控机制

2.神经系统调控外周器官能量代谢稳态的机制

3.代谢小分子调控组织器官发育和稳态的机制

4.造血组织发育与稳态的调节机制

5.组织器官内细胞自我更新的代谢物调控机制

(三)纵向和横向环境对发育代谢的调控作用

1.代谢物对染色质修饰及衰老过程的调控

2.共生菌对发育和代谢的影响

(四)发育代谢研究的技术创新与应用

1.发育与代谢大数据库的建立及人工智能辅助选育技术

2.代谢与脂质组学创新技术与数据分析应用

二、纳米前沿”重点专项指南

2025 年度指南将围绕单纳米尺度等前沿科学探索、纳米尺度制备核心技术研究、纳米科技交叉融合创新等3个重点任务方向,拟支持2个常规项目,7个青年科学家项目。项目指南包括:

    (一)单纳米尺度等前沿科学探索

(二)纳米制备核心技术研究

(三)纳米科技交叉融合创新

1.面向量子计算的低温微纳光电子器件研究

2.眼压测量与调节纳米器件、系统与智能研究

   (四)青年科学家项目

1.原子级精准构筑新型纳米关联电子材料研究

2.近红外波导互联二维纳米发光探测集成器件研究

3.纳米光电芯片 EDA 建模计算与超高维设计空间优化方法研究

4.纳米硒放疗增敏剂及其肿瘤增效减毒机制研究

5.电泵浦纳米激光器原理与关键技术研究

6.直调长波中红外半导体微纳光收发核心器件研究

7.碳基超快相千电子源材料与关键技术研究

三、“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指南

2025年“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创建合成生物学理论与技术体系,针对工业、农业、健康、能源环境、材料、信息、工程等国民经济领域重大需求,开展合成生物学创新研究,夯实新一代生物技术和工程应用基础,促进生物制造变革,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未来生物经济。拟支持33个项目,9个青年科学家项目。

(一)合成生物学设计理论研究

1.叶绿体基因组工程及其应用

2.蛋白储运与分泌系统的人工设计与构建

3.生物-无机荧光杂合体系的构建与应用

4.水生微生物-微生物共生互生体系关键化合物合成路径重塑

5.高效微生物底盘细胞的智能设计原理

(二)合成生物学使能技术研究

1.大规模基因回路设计

2.面向非天然拓扑结构的重要功能蛋白质从头设计

3.功能化微生理系统设计与合成

4.可视化生物气囊合成与递送系统设计

5.免疫细胞的在体基因递送病毒载体技术

(三)合成生物学应用研究

1.碳一细胞工厂从头设计与构建

2.人工合成纤维素乙醇

3.高性能生物基材料人工生物合成

4.人工智能赋能的 RNA 设计、合成与应用

5.DNA 序列大模型驱动的基因组功能大片段从头设计与实现

6.人工智能驱动的含非天然氨基酸蛋白/多肽的生物合成及应用

7.基于虚拟细胞技术的合成基因回路与底盘细胞协同设计平台

(四) 部市联动项目 

1.人工细胞膜形貌控制的设计原理与构建

2.哺乳动物细胞蛋白分泌系统的人工设计与构建

3.哺乳动物细胞的大规模基因回路设计技术

4.人工智能驱动的极端生物蛋白质功能预测与智能设计

5.免疫细胞程序化改造与功能重编程

6.植物智能底盘构建与细胞工厂智能化改造

7.高性能海洋蛋白生物材料人工合成

(五)青年科学家项目

1.人工智能辅助的体外自组装核糖体设计

2.基于合成生物学的新型抗体偶联药物有效载荷研究

3.功能食品配料合成细胞工厂的构建与应用

4.香料和核酸类天然产物合成细胞工厂构建与应用

5.植物源佐剂分子设计与生物合成

6.基于光遗传学的作物育种技术分子合成设计与构建

7.杀虫真菌生物农药靶向增效设计

8.染色体大片段的人工组装转移与遗传调控机制

9.抗衰老工程益生菌开发

四、“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指南

2025年度“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指南围绕生物大分子与生命活动维持及调控关系等方面的基本科学原理,标准微生物组及其与宿主/环境作用对生命活动影响的原理与机制,结构生物学、蛋白质组学等方向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等3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10个常规项目,7个青年科学家项目。

(一)1.生物大分子与生命活动维持及调控关系方面的基本科学原理

1.蛋白质合成的动态调控机制

2.生物凝聚体的组装机理及生物学功能研究

3.天然活性多肽的系统性发掘、高通量生物合成与应用开发

4.小分子诱导蛋白质复合物的动态组装机制研究及其应用

5.非感染性炎症发生与调控的分子机理及干预

(二)标准微生物组及其与宿主/环境互作对生命活动影响的原理与机制

1.人体微生物关键未知物质的智能挖掘与调控功能解析

(三)结构生物学、蛋白质组学等方面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1.蛋白质 Top-Dow 质谱表征前沿技术

2.高通量超灵敏单细胞蛋白质组学前沿技术

3.核酸组学新技术、新功能

4.生物大分子结构数据质量评价与智能审校技术体系研发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一)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包含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

1.申报本次重点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

2.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3.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4.项目承担单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对项目承担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3.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4.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对应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5.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6.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7.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书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阅读本指南、申报书填报说明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

2.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2)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3)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4)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对于明确配套经费的项目,应提供自筹经费来源证明,明确配套金额,配套金额应满足相关指南要求。

(6)对于应用示范类项目,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课题)预算。

4.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5.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重点专项指南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6.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限项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5年12月31日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如无特殊说明,此次指南所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包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大专项接续项目和面向2035的重大项目等。

七、申报程序

本次指南所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采用一轮申报程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网上填报。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

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9日8:00至8月21日16:00。

具体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阅。

八、咨询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010-62329240(指南方向)010-68104344(申报条件、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等)

合成生物学组010-62329246(指南方向)010-88225153(申报条件、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等)

纳米前沿010-62327138(指南方向)010-68104435(申报条件、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等)

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组010-62328790(指南方向)010-68104388(申报条件、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等)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电话:0771-5358955

科技处   

2025年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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