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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竞争项目的通知

撰稿人: 项目科   发布时间:2025-07-01

各有关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竞争项目与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竞争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组织有意向申报的科技工作者按照指南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线申报。详细申报指南信息请点击相应链接或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公开公示-通知公告”菜单栏中查看。

 一、项目指南概况

 1.创新药物重大专项紧密围绕健康中国战略部署,面向药物研发向原始创新跨越的战略目标,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源头创新和自主创新提出重大原创理论,突破底层关键核心技术,围绕重大新药品种创制和创新体系建设两方面开展集成攻关。2025年,围绕创新药物研发的关键问题,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公开竞争的方式启动37个重点研究方向。

 2.传染病重大专项聚焦我国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战略需求,围绕新发突发传染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两大方向,重点部署未知传染病风险预测、新发突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人群防控与临床救治、预防诊断与治疗产品、应用基础研究与共性关键技术储备、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任务。2025年,以公开竞争、定向择优及赛马制的方式启动56个重点研究方向。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

 5.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6.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对于传染病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7.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8.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9.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10.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査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

 三、申报说明

 鼓励青年科研人员承担(参与)本重大专项,为青年科研人员“增机会”。原则上每个项目中至少1名项目(课题)负责人由青年科研人员担任,并且青年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究的比例不低于50%。

 申请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竞争项目基础研究类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年龄限制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临床研究类、技术开发类、示范应用类、产品研发类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年龄限制为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首次登录需扫码注册科管服务小程序,填写单位信息及用户信息,审核通过后登录申报。

 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10:00至2025年8月19日16:00。

 2.组织推荐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业务咨询电话: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010-88387211

 010-88387238

 010-88387296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科:0771—5358955。

科技处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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