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人: 项目科 发布时间:2025-06-27
各有关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的申报指南,请各单位组织有意向申报的科技工作者按照指南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线申报。详细申报指南信息请点击相应链接或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公开公示-通知公告”菜单栏中查看。
一、项目指南
2025年,依托国内主要研究力量和既有基础,围绕重大慢病防治关键问题,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以新型组织方式启动 4 个研究任务方向。
(一)“赛马争先”项目
1.医用级供体猪培育及异种器官移植临床转化技术研究。
2.胰腺癌发病机制和临床精准诊治新范式研究。
(二)“揭榜挂帅”项目
1.肿瘤免疫治疗耐药机制和克服策略研究。
2.脑出血早期识别、干预、减残关键环节协同攻关研究。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揭榜挂帅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不限年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申报的指南方向一致。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研四大慢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不超过1个。
5.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6.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对于四大慢病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注册公开公示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7.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8.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9.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10.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
三、申报说明
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紧密围绕建成科技强国和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凝练关键科学问题,系统部署攻关任务。通过新型举国体制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优势,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全方位支持的角度,统筹资源配置,组建跨领域和跨专业的优势团
队,开展原始创新和有组织的攻关。根据任务类型、研究范式和技术问题产生来源,合理运用赛马争先、揭榜挂帅等立项方式,鼓励相关单位跨领域、跨学科进行优势整合,以项目的形式整体申报。申报项目应根据指南的考核指标提出全面、细化、明确、可考核的预期目标。
四、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和组织论证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8:00至2025年7月27日16:00。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30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
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业务咨询电话: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癌症:010-88387177;心脑血管疾病:010-88387329;呼吸系统疾病:010-88387360;代谢性疾病:010-88387296。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科:0771—5358955。
科技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