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9-07-12
为切实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员工的实验室安全意识,促进各单位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教学科研等活动安全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聘请部分在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员,成立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加强监督管理。
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新春
副组长:赵从斌 彭 兴
组 员:唐才祯、桂 滢、谢彦舒、张学荣、廖艳研、陆真慧、黄浩轩、陈乃源、黄明立、杨立会、尹 瑶、黄艳菊、梁 伟、张景鸿、梁晓乐、赵瑞强
主要职责:
1.指导、督查、评估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并向学校科技处提交安全检查报告;
3.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整改督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监督、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向学校科技处提交整改检查报告。
安全督查组成员由学校统一聘任,聘期两年,自发文之日算起。
广西医科大学
2019年6月5日